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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来源:飞凡教育] [发布时间:2009-12-13] 浏览次数:97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教育。具体说,MPA是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与分析等方面的高级人才,为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的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及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管理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MPA专业学位教育在我国发展迅猛,并得到党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支持。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一、中国政法大学MPA专业特色及优势

    1.国内唯一开设党务管理、立法与公共政策、政法管理专业,培养领导人才。

    2.免试入学,报考没有学士学位限制;通过全国MPA学位联考自动转为正式统招MPA硕士研究生。

    3.全国联考我校自主划线录取、复试科目自主命题。

    4.人事部规定,单位对在职攻读MPA学位的公务员,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增加两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其取得MPA学位后,单位可对学习费用给予支持。

二、专业方向设置

      1.政府管理;   2.司法行政;   3.政法管理;   4.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5.公共事业管理;   6.党务与社团管理;   7.公共政策与立法;   8.公共危机管理;  9.社会发展;    10.教育管理。

 

以下专业方向,只面向有合作的系统或地区招生:

 

1.财政与税收管理;  2.行政执法;  3.环境保护与执法;  4.公共交通管理;  5.知识产权管理;  6.文化产业管理;  7.金融风险管理;  8.食品药品监督与管理。

 

三、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报名者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各级党政、立法与政法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主要课程设置

    1.核心课程: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英语;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原理;公共经济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社会研究方法;公共行政管理。

    2.选修课程与专业方向课程:政府绩效评估;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法;社区治理;社会保障制度;劳动法和劳动关系研究;行政改革研究;政府公共关系;政策制定与立法;全球化与全球治理;领导策略与领导艺术;电子政务等等二十门。

    3.实践课程:专业实践与立法研讨;社会实践。

 

五、学习方式及收费 

1、采取每学期一次或每月面授一次走读方式;学制2-4年。

2、审查录取后交报名费、书费与教务费,发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一次性交课程费。正式录取转为统招硕士学习,补交学费。

(提示:正式开课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费用不退)

 

六、颁发证书

    学员完成规定课程,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结业证书”;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并修满学分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MPA)学位。

七、报名方法

    1、填写报名表,提交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寸、二寸免冠照片各四张)。

 

八、联系方式

花都: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02号原广铁车辆厂技工学校(飞凡教育)

电话:02086969108  020-88400055 13710986523(姚)

 

从化: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北路74号从化博物馆(飞凡教育)

电话:020-80901690    13926192699(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