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来源:飞凡教育] [发布时间:2010-07-13] 浏览次数:103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全国护士(药士)执业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该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部门承担本地区的考试实施工作。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卫生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凭此证书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三、参加主管护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初级护士报考指南之报名条件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六、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8年12月31日。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6、报名时要带有的资料有: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白底照片四张.其所在单位出具临床试用或临床工作经历证明等。

7、2010年元月5日前报资料,不不能报名的我们这边代报。

 

七、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02号广铁职工培训基地内

电话: 020—86969108  18819349076  13710986523    

地址: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北路74号从化博物馆内

电话: 020—80901690  1392619269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2号富力盈丰大夏A340

电话:13926192699  18927551950   QQ       99452828